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經工字第 10804604380 號 台財稅字第 10804647650 號
經濟部及財政部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第六項規定訂定「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