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洋科爆發財報不實一案,金管會調查重點主要有三大項,包括:
第一,追查會計師責任:
(一)存貨盤點: 1.存貨盤點時,會計師是否派人到現場查看。 2.底稿有無紀錄存貨盤點情況,是否符合公報規定。 3.會計師結論是否與事實相符。
(二)認定會計師有無責任,須否移送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處分,處分依情節輕重,分別為: 1.罰錢。2.警告。3.申誡。4.停業。 5.撤照。
第二,近五年財務報表有無問題,如何重編。 第三,獨董及董監事等公司負責人有無民事、刑事責任。